社会性别研究中的“父权制”概念探讨
时间:2017-03-23   作者:

     “女人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而是后来才变成女人。”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其著作《第二性》中提出的这一著名观点,鲜明地指出了女性的“性别特质”是如何在父权制社会下被各种政治、社会制度的塑造中被动形成的。此后女性主义与性别研究一直是各个学科领域研究的热点。这篇文章简单梳理了女性主义各分支学派的发展与相互之间的区别,强调了“父权制”这一概念解释的重要性,及其作为理论工具的一些漏洞。这对女性主义与性别研究提供了更多理论依据,并拓宽了研究者们的思考维度。文章作者在这里所提倡的女性主义,不是倡导男女二元对立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而是两性相互平等、融合的和谐社会结构。(编辑:麦尔木)

     

摘 要:“父权制”是社会性别研究中的重要概念,不同的女性主义理论对它有不同的理解。在厘清激进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和双重体系理论中“父权制”内涵的同时,还要注意到,虽然在分析性别现象时,这一概念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它毕竟揭示了“女性从属男性”的社会原因及其系统化特征,从而为之改变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 社会性别研究;父权制;概念


    依据简·皮尔彻和伊梅尔达·威雷汉的《社会性别研究的五十个关键词》,“父权制、家长制”(patriarchy)的字面意思是一个社会单位(家庭、部落等)由男性首领所统治。家长,通常是社会中的长者,拥有对社会其他成员(包括年轻男人、所有的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力。20世纪早期以来,女性主义作家把男性统治女性、男性控制私人和公共领域的社会制度称为“父权制”。从此,父权制成为社会性别研究的重要概念,引发了一系列旨在探讨女性从属男性之基础的理论。

     其中,以“父权制”为中心概念的三个重要理论分别为激进女性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和双重体系理论。后两者关系密切,在某种意义上,双重理论体系是在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三种理论都积极探讨“男性统治”的终极原因,不约而同地使用了“父权制”的概念。在激进女性主义的分析中,父权制被看作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社会分化,有些甚至认为家庭是父权制统治的关键途径,男性借助性和以强奸形式出现的男性暴力对女性身体的控制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构成了两性不平等的根源。到了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父权制被认为产生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它要求女性从事无薪的家务劳动,并从中得益。女性对男性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力从属于资本的副产品,阶级的不平等导致了性别的不平等。双重体系理论其实综合了激进女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和父权制相互依赖,共同提供了一个压迫体系,建构了女性的附属地位。

     “父权制”概念是一个工具,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现实,把女性从属于男性看作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不是决定于男、女的生物本性。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父权制”是一个社会体系,与这一体系相关的意识形态是:男性高于女性,女性需要被男性控制,她们是男性财产的一部分。但它并不意味着,每个男性个体总是居于统治地位,每个女性个体一定处于从属地位。不同学者对父权制有不同的理解,不同时间、地区的父权制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不过,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父权制的概念概括了大部分人类社会中两性关系的一般特征,能够挑战和解释所谓性别角色气质、性别不平等和私人、公共领域的性别分工、工作中的性骚扰、同工不同酬等,也能够用来分析联合国的一组调查数据:“妇女做了世界上超过60%的工作,获得10%的薪水,拥有1%的世界财产”,并有引起社会变革的可能,不同学派的学者对这一概念也有不同的运用。

    在激进女性主义者当中,盖尔·卢宾认为,性/社会性别制度是“一套安排,社会通过这套安排把生物学意义上的性转变为人类活动的产物”。父权制社会采用男性和女性生理学上的某些事实(染色体、人体结构、荷尔蒙),创造出所谓“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的刻板印象:男性是积极的、进取的、顽强而有冒险精神和富有计划的;女性是消极的、软弱的、依赖的、顺从的等,从而把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合法化。“那么,一个拥有雌性身体的人,是在什么样的关系作用下,才变成一个受压迫的‘女人’呢”?卢宾的分析是社会机器系统性地以雌性身体为原料,加工后制成驯化的‘女人’。她提到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亲属系统的本质就是男人之间交换女人,所以列维-斯特劳斯隐约建构了一个性别压迫的理论。(笔者注:莫斯的《礼物》中强调了原始社会以礼物为媒介进行的社会交往活动)……列维-斯特劳斯进一步为原始社会的互动理论加上一笔:婚姻是一种最基本的礼物交换形式,女人是最珍贵的礼物。以女人为礼物来建立关系比其他礼物都更有效,因为它建立的不只是一次的互动关系,而是一个亲属关系。卢宾认为既然是女人被男人拿去和其他男人进行交换活动,自然得益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而且“交换女人”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分析概念,在于它“在社会结构里寻找女人受压迫的原因,而不是将之归诸生理结构”。由于是女人被交换,反映的正是人类社会的父权制特征,或者说正是由于父权制社会的存在才导致交换女人。女人受压迫的原因从“交换女人”开始追根溯源,最终父权制社会才是其深层原因。

     凯特·米列认为男性对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控制构成了父权制,父权制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父权制通过家庭、教会和学术这些制度化机构来发挥作用,其中每种机构都合理化和强化了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从而使女性从内心接受自己比男性低下的“事实”。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也许是最父权制的。在家庭中,男性作为家长,控制着女性(妻子、女儿等)的性活动、劳动、生育和流动。男性是高高在上的,女性是低下的,这也往往成为下一代接受父权制价值观念的第一课,男孩学会统治,女孩学会顺从。另外,米列还指出:为了保凯特·米列认为男性对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控制构成了父权制,父权制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父权制通过家庭、教会和学术这些制度化机构来发挥作用,其中每种机构都合理化和强化了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从而使女性从内心接受自己比男性低下的“事实”。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也许是最父权制的。在家庭中,男性作为家长,控制着女性(妻子、女儿等)的性活动、劳动、生育和流动。男性是高高在上的,女性是低下的,这也往往成为下一代接受父权制价值观念的第一障自己的特权地位,父权社会所做就是让“女性互相压迫,过去,良家妇女和妓女对立;现在,职业妇女和家庭主妇对立。这一方羡慕那一方的‘安全’与特权,那一方却在羡慕这一方的自由、探险和与外界的接触”。父权制还渗透到司法领域,“历史上的父权体制大部分利用司法系统将暴力制度化。例如,严格的父权主义者——伊斯兰教的法律,便将非婚生子女及有婚外性行为的妇女判处死刑。……除了现代或极特殊的个案之外,一般而言,男性婚外情并不构成犯罪,除非它侵犯到了另一个男性的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暴力是男性专利,只有男性才拥有施加暴力的心理及生理条件。”“父权暴力也依赖性的暴力,这种暴力最完全的表达方式便是强暴。强暴掺杂了性和权力,彻底遂行了父权暴力。”也就是说,司法、强暴等的性暴力都具有父权制特征,是父权制社会控制女性的惯用手段,以此威胁、恐吓女性乖乖顺从,才能在父权的羽翼下得到保护。

     玛丽·戴利的《超越父神》,彻底否认了所谓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认为这是父权制社会制造出来的谎言,它通过僵化的社会性别角色制度化,把人类分成完全对立的两个群体:男人和女人。男人集体把女人当作是第二性来感受和认识,男人是“我”或“自我”,女人是“它”或者“它者”。对于戴利而言,印度的寡妇殉葬、中国的缠足、非洲的女性割礼、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屠杀女巫、美国在心理治疗名目下进行的杀戮女性,都是父权制社会憎恨妇女(不安分的妇女)、力图控制妇女(所有妇女)的典型例子。阿德里安娜·里奇在其著作《女人所生》中指出,男人们发现,如果他们不能控制女性特有的生育活动,父权制就无法永存,为了维持他们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男人把整个“生育过程”掌握在自己手中。里奇描述了男性产科医生如何代替了女性助产士,助产钳如何代替了对妇女身体敏感的女助产士之手。不仅如此,虽然生育活动大部分由女性完成,却是男性专家为女性提供了怀孕时的时间表,如何时吃喝、就寝、运动等。有时他们甚至指导女性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观感觉,如何时遭遇疼痛、何时体验快乐等。也就是说,父权制统治的需要促使男性努力介入原本与他们联系不紧密的女性生产过程,通过控制女性的身体和生育,保障自己的绝对统治地位。还有一些激进女性主义者把父权制的意识形态建构看作是保持妇女从属地位的关键,她们对作为父权制话语的语言和宗教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解释,如黛尔·史宾德认为语言是被父权制所建构了的,也就是说由男性创造,为他服务,“he ”和“ man ”同样包括女人,它在牺牲女性利益的基础上提升了男性的想象力和男性化的世界观,使得女性在这种父权制的世界观之外的思考变得更加困难。在两性的交谈过程中,男性总是打断女性的谈话,力图控制女性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把家务劳动和生产劳动及其场所分隔开来,在最初阶段,女性没能进入公共的生产领域,她们被局限在家庭范围之内,资本主义为了获得最大的生产利润,最大程度地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只支付给工人能够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工资,家务劳动是没有报酬的,所以女性被认为是不事生产的,完全依赖男性的收入过活。男人也因此获得对女性的统治权利,这是父权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它迎合了资本主义剥削和无休止追求更大利润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了前资本主义社会就已经存在的男性统治女性的父权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剥削的加剧,妇女和儿童都不得不加入公共劳动大军,以获得家庭开支所需的足够工资。资本主义,一方面,将妇女的工资设定得低于男性工资,这不仅是父权制意识的公开表现和对女性劳动力的极度剥削,而且使之成为男性工人的掣肘,同时牵制男性工人的工资水平,增加工人阶级男性、女性之间的误解与隔阂,使他们不能联合起来;另一方面,依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是鼓励女性加入公共劳动生产还是鼓励她们返回家庭,如战争期间与战后的不同政策。所以,父权制概念除了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为了自己的利益,控制、剥削妇女劳动力)外,还解释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父权制的运作模式,“只要妇女的工资比男人低,只要妇女被认为比男人更有能力照顾老幼病残,那么从公众领域中退回到私人领域的永远都会是女人”。或者通过限制妇女、尤其是怀孕妇女的工作时间,同时努力争取增加男人的工资,以使男人显得可以独挡一面,“养家糊口”,更像一家之主。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双重理论者,某种程度是在对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进行批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们不满意前者对妇女受压迫的理解缺乏对男性直接压迫女性的分析。为了克服他们所认为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缺陷,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力图阐明,资本主义与父权制交互作用,使得女性受到远较男性更为严苛的压迫。“尽管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赞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的观点,即妇女解放有赖于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但她们宣称,只有消灭父权制,才能摧毁资本主义制度;只有改变人们的意识形态,人们的物质、经济关系才能改变。”也就是说,妇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存状态,必须从资本主义制度和父权制两个方面加以考虑。其实依笔者看来,至少从理论上来说,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就包含着明确的剥削、压迫关系,虽然男性和女性未能形成相互独立的阶级,二者之间的关系由于父权制的存在而具有某些阶级关系的特征,而且因为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的互相纠缠,使得对妇女的统治、压迫和剥削变本加厉。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学者朱丽叶·米切尔在《妇女地位》一书中指出,妇女的地位与作用,是由女人在生产、生育、儿童的社会化以及性关系中所扮演的多个角色一起决定的,而不是仅仅与其和资本的关系(也就是她作为劳动力的一面)相联系。父权制意识形态视女人为情人、妻子、母亲而不是劳动者,所以即便摧毁了作为经济单位的家庭也不会改变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因为父权制已经建构了男人和女人的精神,女人们只有摆脱这一精神桎梏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在《精神分析与女性主义》一书中,米切尔进一步指出,在父权制社会、目前唯一的人类社会中,从阉割情结和狄俄浦斯情结里产生的妇女心理,其本质保持不变。一个女人无论贫富、黑白、美丑,就其与“父亲律法的关系”而言,她与所有其他任何女性的地位和作用相差无几。艾里斯·杨认为阶级分析是一种没有性别意识的分析,只能从整体上讨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压迫阶级与被压迫阶级的关系,因此它对压迫妇女的具体情况缺乏解释力,所以,她声称“要弄懂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形态的经济结构和统治关系,需要注意性别分工的结构,通过这一范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一方面可以看到阶级、统治、生产和分配关系现象,另一方面又能看到同一社会经济制度的问题——女性受压迫现象”。她认为对性别分工的分析,可以将性关系和妇女地位置于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的中心,也能够说明妇女在社会结构方面的地位是如何产生和维持的,并且突出性别方面社会劳动关系的具体性,而不假设所有妇女的处境都是相同的。杨相信资本主义和父权制有必然的联系,她强调,资本主义本身就是父权制的,所以一个理论——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就足以解释性别歧视的资本主义父权制。资本主义父权制很清楚它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力(何种性别以及民族、种族等),以及如何管理这些劳动力以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利润和报酬。“在现今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妇女体验到的父权制是同工不同酬、工作时的性骚扰、无偿的家务劳动和公—私领域的恶性分裂态势。”阶级和性别等级制度从来都是结合在一起、相伴而生的。其实,资本主义制度把妇女的“性”商品化,成为主要是中产阶级男性购买的对象(下层男性也会去购买“性”,是要把在阶级层面失去的权力和荣耀,用父权制赋予的特权和优势寻找回来),也是资本主义自由商品经济和父权制相互作用的结果,因为“性”不是为了“爱”和“快乐”,而是为了控制、剥削、压迫、贬低女性,如果不是这样,“性”何需购买?!又如何要购买?

      在西尔维娅·沃尔比的父权制理论中,她把父权制看作是男性统治、压迫、剥削女性的社会结构、实践体系,并表现在六个方面——父权制的生产模式(父权制的物质基础)、有酬劳动中的父权制关系、国家中的父权制关系、男性暴力、性活动中的父权制关系、文化机构(如宗教、媒体、教育)中的父权制关系。这六个方面相互支持,共同形成了妇女的从属地位。在家庭中的生产关系中,妇女的劳动被其丈夫或同居者征用,家庭主妇是生产阶级,丈夫们是剥削阶级;有酬劳动中的父权制关系把妇女排除在较好的工作之外,把她们隔离在被认为缺乏技术的差等工作中;国家同资本家和种族主义者一样是父权制的,作为斗争的场所而不是庞大的实体,国家在自己的政策和行动中表现出系统的父权制偏见,这种偏见虽然形式多样,并表现出明显的个体化特征,但男性暴力是其深层结构。男性反对女性的暴力往往被系统地宽恕与合法化,因为除非例外,国家不愿插手其中;性活动中的父权制关系构成了第五个结构,强制异性恋和性的双重标准是其最主要的两种形式;文化机构(如宗教、媒体、教育)中的父权制关系规定了妇女在这些活动场所中的表现。父权制可分为两种形式,即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父权制。不同地区的父权制形式也不同,采取的策略也不同,私人领域的父权制采用排斥手段;公共领域的父权制采用隔离手段。20世纪英国的父权制从私人领域转到了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剥削是单个的男性对单个女性的剥削,妇女被闲置在家庭中,无法参与社会活动;公共领域的父权制以对妇女的歧视和性别不平等表现出来,这一转变主要是女性主义运动争取选举权、受教育权利、工作权利、合法财产权等的结果。如此,妇女在更大的范围内被剥削。英国式的公共领域的父权制表现在国家和市场中,而东欧国家的这类父权制关系更以国家为核心。性别关系不是静止的,成熟的父权制概念是对这些变化进行理论化的最好手段。

     虽然,父权制在女性主义分析中非常重要,但也成为争议的主题。批评往往集中在父权制对性别关系的解释上。首先,这一解释被认为是反历史的,忽略性别关系的历史变化;第二,以父权制为中心概念的理论被认为是化约主义的,把父权制的基础看作是一、两个因素作用的结果(如生物学的、资本主义和家庭);第三,父权制只是对性别关系的有限的概念化,似乎仅发生在男人、女人之间,没能把性别关系到扩展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和女人之间;第四,使用父权制概念的理论解释具有普遍主义的倾向,未能注意到文化差异,而把世界上男性、女性之间的关系都看作是相同的;第五,运用父权制概念的理论是抽象的结构主义,未能注意到个体无论是在再生不平等的性别关系还是抵制它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主动性。在西尔维娅·沃尔比的父权制理论 中,她宣称已经解决了上述问题,但是其有关性别和其它社会不平等形式(尤其是阶级和种族)的关系的理论也受到批评,如有论者认为她把资本主义、父权制和种族主义看作是一定程度上相互分离、互相独立的,这既没能解释三者之间的融合关系,也未能说明阶级和种族如何催生了不同的性别不平等。还有人认为,父权制这个概念只能描述男性统治的关系和体制,而不能解释这一现象。许多学者提倡性别理论化的别样途径,强调社会关系的特殊性,而不是一个同质的社会体系。盖尔·卢宾也认为,“‘父权’一语也并不足以描述许多性别阶层化的社会。新几内亚地区有许多社会很压迫女人,但是男人的权力并不建立在父亲或族长的身份之上,而在于成年男子集体拥有的男性特质”。

      但是,无论如何,“父权制”概念的提出,打破了男性、女性天生不是平等的,男性天生高于女性,是统治者、管理者、领导者,女性只能被统治的神话,揭示出这些论断只不过是父权制社会制造出来用于压迫女性的谎言,是父权制的性/社会性别制度的产物。而且作为一种制度,父权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经济生活、家庭生活、政治生活),拥有不同的代理机构(如家庭、学校、教会、传媒等),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如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社会化、文化、性别分工),为了维护男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男性统治者)的利益,以牺牲妇女为代价。它使我们明白,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是一个体系化、组织严密的过程和结果,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浑然一体,不是妇女仅通过获得选举权、受教育权等零星的胜利,一朝一夕就可以颠覆的。即使获得了受教育权,未必就能得到有酬劳动;即便获得了有酬劳动,也未必一定提高她在家庭、社区、社会中的地位,此即为明证。同时,这种工作机会也是朝不保夕的,父权制社会可以任何方便的借口轻易从妇女手中夺走,如“女性不适合长期出差”、“知识更新如此之快,半年时间(在中国大陆,女性按法律规定可以享有的产假时间)就可以把你抛在后面”、“为廉洁自律,男领导不能配女秘书”等。妇女要解放,必须全面清理、摧毁父权制的统治和影响,而不是仅做细枝末节的修补就可以贸然宣布大功已经告成。另外,父权制是男性压迫女性的基本制度,是大部分人类社会的深层结构,并不随着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而发生质的变化,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着父权制,即使表现形式不同,其实质都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社会主义中国,在1949年之后,虽然经历了轰轰烈烈的男女平权运动,并诉诸于法律、政策,借助国家机器保障它的实施,但因为没有动摇父权制的根基,在改革开放之后,在国家力量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减弱之后,父权制的巨大力量重新浮出水面。如潘毅所言:

     ……从父居—父系继承—父权制的家庭体制使现存的社会关系成为永恒。当土地重新为个体家庭所有,男人作为户主代表女性的利益;当男性控制了所有的资源和生产方式,女性的权利和处境进一步恶化。更糟糕的是,计划生育政策进而否定了女性的福祉,它不仅控制了女性的生育而且控制了她们的身体、性和自主性,从而永远地把她们限制在所谓的父权制的体制中。

     另有学者更具体地指出,“只有当父权制在实践中也被非难时,妇女才能真正得到解放。反对性别等级制度的意识形态革命是个历史任务”。②所以,父权制是分析两性关系的基本概念,它概括出了大部分人类社会中两性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运行机制,也可以扩展到对社会中其他社会关系(如长幼之间)的认识和理解。在现今的社会分析中,父权制仍然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并且可以成为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的靶子,就像米列在《性政治》中所言:“当一种权力系统完全处于主导地位的时候,它根本没必要为自己说话,但当它的工作原理被暴露和质疑的时候,它不仅成为讨论的主题,甚至预示着变革。”对激进女性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和双重体系理论中“父权制”概念内涵的探讨,有助于深入认识“女性从属”的一般社会结构(1),进而积极行动,推动变革,实现真正的两性和谐。

参考文献

  1. [美]罗斯玛丽·帕特南·童:《女性主义思潮导论》,艾晓明等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2. [美]罗斯玛丽·帕特南·童:《女性主义思潮导论》,艾晓明等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年

  3. 盖尔·卢宾:《交易女人:性的“政治经济学”》,顾燕翎、郑至慧:《女性主义经典》,女书文化事业

  4. 凯特·米列:《性政治》,顾燕翎、郑至慧:《女性主义经典》,女书文化事业

  5. [美]艾里斯·杨:《超越不幸的婚姻——对二元制理论的批判》,李银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年


注释:

(1)在拙作《赋权/解放还是控制/伤害?——有关生育技术的女性主义讨论》一文中,本人正是使用“父权制”的概念来厘清生育技术对于女性的影响作用,并得出如下结论:同一类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实施在不同社会中会对同一人群产生不同的影响,关键是看这一技术是在何种社会中产生、它被掌握在谁的手中。父权制社会中产生和发展的所谓“价值中立”的科学生育技术虽然可能给女性带来些有限的自由,但充其量只是适应父权、资本主义社会的副产品(为了更好的利用女性廉价劳动力),却很大程度上成为控制妇女的工具。参见满珂:《赋权/解放还是控制/伤害?——有关生育技术的女性主义讨论》,《西北民族研究》 2012年第3期。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质化研究”2017年1月12日 《社会性别研究中的“父权制”概念探讨》(作者满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