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重读】王琦:“父权制”游魂下的《原野》
时间:2017-06-12   作者:

导言:《原野》是曹禺戏剧创作中的代表性作品之一,虽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引起研究者足够的重视,但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大批角度多元、方法新颖的研究。不同于那些重在研究“复仇”主题的论著,本文作者独辟蹊径,以“复仇”逻辑和“家庭伦理结构”相互纠缠的关系为主线,从故事情节设置的本身出发,重新爬梳这个故事的发生机制及内在支撑。

1 阎王之死:父与子垂直结构的“坍塌”

  《原野》表面上讲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以“仇虎”为外来因素撕开了一个父权制气息浓厚的家庭的内里:老一代的父系大家长(即复仇对象)焦阎王的去世,使得焦母与儿媳花金子的争斗得以显现,软弱的焦大星在父亲去世之后受制于强势的母亲与彪悍的妻子。此时,仇虎的出现使得“家庭秩序失衡”的矛盾被覆盖在“外来复仇”的旗帜之下:由于复仇对象焦阎王的缺席,仇虎不仅以“父债子偿”的逻辑杀掉了焦大星,并拐走花金子,得以完满地完成了复仇;焦大星及小黑子的死亡引发了焦母对仇虎的极大仇恨,于是展开了对仇虎的新一轮“复仇”,并最终取得“复仇”胜利—仇虎难逃道义上的追问,与花金子的逃亡之路在自我谴责与社会愤懑中夭折,最后自灭而亡。这一“复仇”与“对复仇的复仇”的情节设置,使得《原野》的结局呈现出一派“恨的图景”:茫茫原野上只剩下瞎了眼的焦母凄厉的叫声与花金子爱而不得的凄楚。曹禺曾说:“《原野》是讲人与人的极爱与极恨的感情”,但事实上,文本中表现了多层次、多面向且有叙事功能的“恨”,而对“爱”的表达上则相对薄弱,使其更多地指涉到了情欲与占有欲上。从而,被压抑的“爱”受到“父权制权力”的裹挟,以“恨的逻辑”运行,使得人物整体上呈现出一种爱而不得的“爱无力”状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部“极恨”的作品—只有在“爱无力”的情况下,《原野》里的冲突才能够成立。 

  在文本中,仇虎似乎是两辈人“恨”的化身与发声者,但向前追溯,“恨的起点”却在于焦阎王。由此反观文本,故事的起点,根本就不在文本所呈现出来的“仇虎归来”,而在于其隐藏的“前文”—“阎王之死”。“阎王之死”在文本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它是文本所有基本情节得以展开的前提,然而却是借一个傻子的口漫不经心地向观众言明:“(恍然)哦,你说阎王啊,焦阎王啊。(不在意地)阎王早进……进了棺材了。”作者显然是基于艺术的考量如此处理了这个情节,但如此轻描淡写地略过这个重要事件使得读者常常忽视故事冲突及情节推进的原动力。文本中展现了“阎王之死”后的场景,然而阎王在世时又是怎样的一种家庭伦理结构和社会环境呢?

  在第一幕家庭环境介绍中,阎王的“形象”第一次出现:“正中右窗上悬一帧巨阔、油渍的焦阎王半身像,穿着连长的武装,浓眉,凶恶的眼,鹰钩鼻,整齐的鬓须,仿佛和善地微笑着,而满脸杀气。”已去世的焦阎王的肖像巨大且显眼,昭示着他生前身后在家庭里不容置疑的权威地位;半身戎装像暗示了他不单单是个有产者,且还在地方上拥有某种军权及统治权;佛口蛇心、笑里藏刀的面容似乎为之后别人口中他的种种“劣迹”做了对照与注脚。在这张肖像照里,展露无遗的是焦阎王所代表的父权制家长权威的形象;且在他的肉体消亡以后,其所代表的父权制的余绪与阴影还如同幽灵般继续盘旋在家庭内外。

  在《原野》中,“黑”成为一个标志性的基调反复出现,多作为背景用来映衬、描绘两个意象,即“焦阎王”与“原野”:如在描写焦阎王肖像周围环境时,出现的“黑烟”、“黑香案”、“乌黑的香炉”、“黑脸的菩萨”、“暗黑的墙上”等,组成了一系列“黑色布景”,映衬在焦阎王周围,成为其性格外化的环境描写;在第三幕描写原野时,出现的“黑幽幽的森林”、“乌黑的池沼”、“黑团团的肉球”、“林中黑影”、“更深邃的黑暗”等黑色意象,直观地将原野的神秘、恐怖、黑暗的氛围铺陈开来,使人们感受到“原野”似乎具备了某种威慑与裁夺的权力。如果说,作者毫不避讳地大范围地描绘“黑色意象”的笔触不足以证明“焦阎王”与“原野”在总体气质特征上的相似性,那么此外一个意味深长的“注脚”是—焦阎王的孙子就叫“小黑子”!正是如此,“黑—焦阎王—原野”就构成了一组同构的、彼此关联的核心意象。这使得焦阎王的肉体消亡以后,“原野”成为其灵魂意志的附着物,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焦阎王”。因此,表面上,焦阎王似是一个“缺席者”,却以“隐身”的形式将“恨”的基因、“恨”的余绪完整地贯彻了下来。

  焦阎王是所有“恨之因”,亦掌握着稳定与压制其他成员的权威。在家庭伦理中,他是父权制家庭结构中高高在上的大家长,主宰了家庭秩序的运行与变动,绝不容许其他家庭成员的反驳。这体现在:他在家中作威作福,把不受焦母喜爱的花金子强行押至家中做大星的续弦,这就为他死后的家庭矛盾埋下了伏笔—但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他能够使得金子与焦母相互隐忍,亦使得焦大星一直生活在他的羽翼之下;在社会生活中,他的身上还遗留着以武力获取生活资料的原始父权制生活痕迹,为霸占仇家田产而串通土匪将仇荣置于死地,将仇姑娘卖至青楼致其死亡,这就为仇虎复仇埋下了伏笔—但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他将仇虎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不仅诬陷他是土匪而下狱,并且生生打断他一条腿,让他永远在监狱做苦力。然而,“阎王之死”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它不仅造成了父权制生活秩序的失衡、父与子之间“上行下效”的垂直结构的坍塌,还引发了父权制权力“人格化”的消亡—其开始作为一种弥散性的状态,散入到家庭结构中的其他人身上,连同其他人的本身特质继续推进着父权制“权力”的运行。因此,父权制的家庭伦理结构是造就“复仇”行为的原动力。

  由于父亲的“缺席”,“复仇”行为作用的客体便投射到了家庭的子辈。在“父债子偿”的逻辑中,探寻其中的“父子关系”是相当耐人寻味的:焦大星作为焦阎王血缘上的儿子,其孱弱善良与焦阎王的阴鹜狠毒形成了极大反差;而仇虎身高体健、刚勇顽强,不顾年少友谊而杀害朋友报仇,在行事作风上却似乎像是焦阎王的儿子,可谓焦阎王精神上的“儿子”—这颇像一个饶有意味的像喻:在父权制家庭结构中,“父子关系”一方面体现在父亲在血缘上的绝对主导性,儿子只能对父亲唯命是从;但另一方面,“子”对“父”的不满也在酝酿积累,逐渐形成“弑父”情结。一边是血亲,一边是仇恨,这成为了“父子关系”的两个面向。但无论是顺从的儿子,抑或叛逆的儿子,他们都无法摆脱父权制的桎梏与阴影:血缘上的儿子焦大星无力反抗父权制,成为焦阎王“父债子偿”的替罪羊,不仅备尝焦父种下的家庭内部矛盾的苦果,并且替父偿命、身死强人之手,帮焦父消解了家庭外部矛盾;“精神上”的儿子仇虎起身反抗父权制,意欲“弑父”却未果,而形式上的“弑父”却成为其道义上自我谴责的根源,最终在黑林子重重幻影的包围中难以逃逸、自戕而终—“黑林子”(“原野”)即是焦阎王幽灵的显影,父亲最终用自己的方式制裁了叛逆的儿子。由此,温顺的儿子与叛逆的儿子在不知不觉间都成为了父权制的臣服者与牺牲者。故而,焦阎王死后,父权制在表面上虽形成了“坍塌”的局面,但子辈们却用自己的行为在客观上重构和巩固了父权制的运行法则—“复仇”行为本身被内化到家庭内部,并重新构造了家庭伦理结构。

2 婆媳之争:女性异化图景的平行显影

  “阎王之死”使得相对平衡的家庭结构被打破,受压于父系权威下的女性开始走向前台,且她们继续践行着“恨的逻辑”—婆媳关系之间的尖锐矛盾显现。“家庭伦理结构”的变动只使得父系权威暂时缺席,但其基础根深蒂固,以“影响”的方式继续统摄着家庭秩序,并酝酿着一轮又一轮的“复仇”行为。

  女性在天性上并未流淌着“好斗”的血液,但是由父权社会结构而出的这种婆媳关系为什么让两个女性之间的争斗如此极端?从“血缘”的角度重新分析《原野》中的人物关系或许能打开另一面视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私有财产的出现使得生殖与血缘的重要性凸显。而血缘的远近,则导致了亲疏之别。在以血缘为中心建立关系的父系社会中,无血缘关系的女性之间关系的建立必须以男人为中介。花金子与焦母本身并无血缘之亲,但她们被强行组织进以焦大星为中介的家庭关系里。两个人对焦大星明明都有“爱”,但是一经“焦大星”这个中介的转换,“爱”马上变成了“恨”,爱得愈多,引发的恨便愈强烈。在“恨的逻辑”的驱使下,焦大星成为了母亲和妻子眼中被争夺的物品,而两方在争夺焦大星的过程中自身也开始被“异化”。

  焦母与花金子的形象“异化”不仅在于二人无力在父权制的“血缘论”上建构一个强有力的关系,而且在于,她们还被另一重隐秘的矛盾所困扰—“生殖”。焦母家长权威的取得在于生养了焦大星,并还在继续养育焦大星与前妻的独生儿子,为焦家延续了香火。多年媳妇儿熬成婆,在焦阎王去世后她掌握了实际的家庭主导权。花金子作为焦大星的填房妻子,进门时间尚早,未为焦大星产下一男半女,并被焦母认为妖媚惑夫;而花金子也深知子嗣对自身的重要性,焦母的一句“他不是你的儿子”便将其与整个家庭对立起来,她也一度想生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在戏谑地说出“为什么我进门不就添个孩子呢”来揶揄大星与母亲的亲昵关系,还是在和仇虎交合之后真心诚意地想要一个儿子—需要注意的是,花金子的这两次关于“生育”的表述,其话语语境与背后属性迥然不同,而这也恰恰是花金子与焦母形象差异的最重要的节点。“进门添孩子”其实暗指焦母的生育行为,是社会属性下的传统生殖,即在父权制的基础下女性延续父系纯正血统的生育,这既关联着私有产权的家族继承,也关联着女性在家庭中的生存地位;“与仇虎生孩子”则更多指涉了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属性的生殖,是女性荷尔蒙的自然释放,从而瓜熟蒂落地拥有“爱的结晶”。造成花金子与焦母形象极端不同的正是这两种不同属性的“生育形式”:焦母的生育是父权制统治下的“社会属性”生殖,而花金子预想达到的生育则是想突破父权制的限制,实现“自然属性”的生育。然而,在父权制社会中,根本不会给予女性纯粹自然属性上的生殖,因而花金子试图以“自然属性”来扭转“社会属性”的生育动机最终会遭遇失败。因此,在不同属性的“生育”动机之下,焦母的“母性”被无限放大,异化为父权制的工具;与此同时,花金子的“妻性”被无限放大,为寻求个人幸福而异化为情欲的工具,泯灭了基本的人伦责任。在父权制压制下的“生殖”,“母性”与“妻性”呈现了分裂状态,无法在女性一身共存。

  焦母自身的“妻性”似乎成为了不可考的“前文”。在现行的时间线索中,通过生殖行为的完成,其“妻性”被悄然置换为了冠冕堂皇的“母性”,以此保障了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花金子的社会意义上的生育权在文本中的剥夺,促成了其女性荷尔蒙通过情欲的方式得到原始释放—无法合理转换的“母性”便在“妻性”的天平端口上倾斜了下去。这场“婆媳之争”背后隐藏的是—“血缘”、“生殖”造就的“妻性”与“母性”各执一端的争斗。因此,“血缘”与“生殖”便成为婆媳二人斗争的焦点。

  文本中显现出来的“血缘”与“生殖”的成果便是焦大星与小黑子。小黑子尚在襁褓,因此焦大星便成为了二人攻击的直接对象。焦母宛如一个“女版”阎王,是焦阎王的死魂灵的寄生者之一,第一次出场时“她还穿着丈夫的孝”,且以“死尸”来指代焦母在文本中比比皆是。焦母对于“野地里生,野地里长”的金子甚至连多责骂一句都嫌污了自己的嘴,但其将这种怒火转移到儿子焦大星身上:“你是一辈子没见过女人是什么样怎么!你为什么不叫你媳妇把你当元宵吞到肚里呢?我活这么大年纪,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男人,你还配那死去的爸爸养活的?”—焦母成功地把私人空间中男欢女爱的亲密感置换为公共空间里男女之防的羞耻感,把大星由一个有妻有子的成年人再次复归为一个孩子的身份。此外,焦母千方百计挑唆大星与金子之间的关系,甚至以一个“父权家长”形象占据道德制高点,告诫大星“别听女人的话”,这里的“女人”在焦母眼中虽显然就指作为大星妻子的金子,而不是性别意义上的女人;但亦可说焦母“雌雄同体”式的训导根本就是要把“母性”升华到超越其他任何一种女性特性上来。焦母通过对母性的无限放大而将大星在家庭中做了唯一的定位:大星不是丈夫,不是父亲,而只能是儿子,一个“细草般经不起风霜”的儿子。在这个层面上看,她表面上颇似一个母系氏族的家长形象,内核里却是地道的“父权思想”。儿媳花金子也不甘示弱,以“性魅力”作为武器,争夺父权制家庭的话语权,同时把对于焦母的隐忍也全部变相“回报”到焦大星身上:一方面,她在焦大星面前任性撒泼,责怪大星无力在焦母面前维护她:“哼,你为什么不倒活几年长小了,长成(两手一比)这么点,到你妈怀里吃顺儿去呢!”—在她心里,大星不是她的丈夫,只是焦母的儿子;另一方面,她将对大星的失望与焦母的怨恨,转化为对仇虎的情欲,这是对焦大星的致命一击—将他的“丈夫”属性剥夺殆尽。同时,她与仇虎之间不为世俗所容的爱却无法获得由“生育”带来的肯定与“加冕”。“说不定的,也许有。(忽然更迫切地)哦,金子,我信一定会有的”—仇虎将最后的农民式的英雄主义情结竟寄托在一个莫须有的下一代身上,金子也曾把逃出去过美丽生活的向往附丽在一个可能会有的孩子身上—但恰恰如此,无限放大的妻性所导致的结果是:无法坐实是否会有这样一个孩子,甚至可以说,即便是有,这个孩子的生活也未必是光明的—在父权制下,任何想扭转生育的“社会属性”的努力终会失败,“妻性”与“母性”正是这样通过“生殖一血缘”这条曾联系紧密的轴线而渐行渐远,分道扬镳。

  追根溯源,导致焦母与花金子这两位女性的差异并引发其争斗的两个因素—“血缘”与“生殖”是相互缠绕、共同发生作用的。在以血缘为中心的父权制社会中,随着男性地位的不断提高,母亲的生殖力在观念上被削弱,父亲成为孩子最重要的血亲。这在著名的希腊故事《奥瑞斯忒亚》中可见一斑:奥瑞斯忒斯杀了母亲,最后成功脱罪的辩词为其并非母亲所生,而是由父亲的精子孕育而成—母亲成为孕育胚胎的工具,失去了神圣的生殖主导地位,成为一个功能性的存在。在残酷的“唯血统论”的父权制社会中,“生殖”似乎成为女性在父权机制下唯一的价值指向被放大,但实则不然,女性的生殖功能由于单一化后反而被削弱,“不成功便成仁”的生殖功能成为女性唯一的救命稻草,放在她们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成为一个合格的生殖机器,为家族延续后代,获得话语权,如焦母;要么抛开家庭伦理职责,追求自身的平等与幸福,如花金子,但这条路因有悖于主流舆论而被剥夺生殖权—“血缘一生殖”不仅不是扭结母性与妻性的链条,反而成为将两者差异化的标杆,妻性与母性在这条被削弱的生殖轴上的螺旋关系逐渐松弛。故而,在《原野》文本中,焦母与花金子的形象之所以会呈现异化、撕咬的态势,是“父权制一血缘一生殖一母性与妻性”这条一连串的线索相互交织缠绕的结果;而这一系列的婆媳争斗本身则是父权制以“恨的逻辑”运行的一个环节,是父权制为基础的家庭制度的调整阶段。

3 母子失和:“无父”机制下父子垂直结构的重塑

  在《原野》中,“母亲”自然是焦老太婆,但“儿子”的形象却不单单是“焦大星”一个,而是包括“焦大星一仇虎一白傻子”组成的“儿子”群像。综观这一广义层面上的“母子序列”,会发现其与“父子关系”、“婆媳关系”类似:在父权制“恨的逻辑”的影响下,儿子们与母亲的关系也处在失序、不和谐的状态之中。极端异化的“母性”、“妻性”影响了子一代的“母子关系”的建构,子一代在重重矛盾的挣扎之下以自我“牺牲”重构和强化了父权制的垂直家庭结构。因此,从“母子关系”这一角度来探讨被异化了的儿子形象,对揭开“父权制家庭结构重塑”的神秘面纱具有重要意义。

  在父权色彩浓厚的文本中,女性常常屈从于丈夫,以夫为纲,被塑造为低等、奴化的形象,养育出孱弱、唯命是从的子女。在“父亲”的权威消解后,在懦弱子女的观照下,压抑半生的母亲往往摇身一变,成为替代父亲的“类父”权威,继续掌控着子女的生活,如《孔雀东南飞》、《金锁记》、《寒夜》等。总之,无论是母亲的“类父”权威,还是真正的父系权威,“父权制”都是笼罩在父系社会上方的难以驱散的幽灵。在《原野》中,焦母便在焦阎王去世后,成为了“父权制”的代言人,对“儿子们”构成了直接的压抑与束缚。由此,母子之间的龃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有血缘之亲的儿子而言,欲挣脱母亲的牢笼而不得;另一方面,对于无血缘关系的儿子们,母亲试图借助“父权制”话语系统对其进行约束也无法实现。

  焦母的“敢怒不敢言”在焦阎王去世之后,发展为对儿子的全力控制,儿子焦大星在婆媳日益增大的矛盾间难以自处。于焦大星而言,仇虎的出现只是其悲惨结局的导火索,而其真正的危机则源于其与母亲之间不平等、不和谐的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无力经营一种平等、正常、健康的夫妻关系。如在序幕中,焦母对大星的说话语气是“狠恶地”、“急躁地”、“厉声”以及一连串的“滚滚滚”,而大星见了母亲宛如老鼠见了猫,呈现出一系列“惶惑”、“惶恐”、“怯惧”的反应。母亲的权威不仅未能激发出其男子气概,反而增添了他忍耐温吞的阴性气质。如在花金子的叙说中,“你看,出了门那个舍不得妈丢不下妈的样子,告诉妈,吃这个,穿那个,说完了说,嘱咐,又嘱咐……”“妈妈长,妈妈短,给妈带这个,给妈带那个”。焦大星仿佛不是一个儿子,而是一个女儿,又或是一个未长大的孩子,对母亲充满了情感依赖。他不仅在男人面前是“经不起风霜的细草”,在强势的母亲与妻子之间也同样无法安身立命。在得知金子出轨后,他含泪、静默,又“忽然扔下鞭子,扑在母亲足下恸哭起来”—他将夫妻关系瞬间切换为母子关系:在男女两性相处受挫后,本能地向母亲求取庇护。其后,为挽留去意已决的金子,他痛哭、下跪,甚至默许其与仇虎偷情,这已不是一位丈夫的正常表现,而体现出一个弱势男性对强势女性的非理性、非常态的依赖。由此可见,“母子关系”的不正常建构直接影响了儿子形象的异化及其以后不健康的“夫妻关系”。“母亲权威”成为焦大星的精神枷锁,使得他的反抗都会受到阻挠,如焦母刻意不让他知道与金子偷情的是仇虎,并偷偷与仇虎、金子谈话,软硬兼施逼迫他们离开,但正是这些成为了焦大星被杀害的“前奏”。

  仇家与焦家曾拜了干亲,仇虎认焦老太婆为“干妈”,故这对仇敌竟是名义上的“母子”。在文本中,这种名义上的“母子关系”反映出子女试图反抗父系权威并建立自身话语权的一种向度。无疑,曾经的“母子关系”已成为“前文”点缀,而在现时发展着的时间序列里,仇虎与焦老太婆之间呈现出来的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紧张态势。在两人未正面冲突前,仇虎就说:“哼,我跟瞎婆子是一尺的蝎子碰上十寸的蜈蚣,今天我们谁也不含糊谁,我得先告诉她,我仇虎就在这儿。”这句话一方面暗示了仇虎与焦老太婆之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局面及交锋之后必定两败俱伤的结局,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儿子对于母亲权威的反抗与消解。焦母与仇虎无血缘关系,因此在他面前没有天然的威慑力,只得通过召唤“父权制幽灵”,把仇虎重新纳入以父辈为权威的体系中:“(沉静地)虎子,(指身旁一条凳)你坐下,咱们娘儿俩谈谈。”然而,强势“母亲”装模作样的所谓“交心”也无非是重新搬出“父亲”的狐假虎威:

仇虎:哦,我爹的魂?(嘲弄地)那一定是阎王爷今天放了他的假,他对着他亲家干妈直乐。(“发笑”的意思)

焦母:不,不。他满脸的眼泪。我看见他(立起)在你身边,(指着)就在这儿,对着你跪着,叩头,叩头,叩头。干什么?他求你保下你们仇家后代根,千万不要任性发昏,害人害了自己。可是你不听!

  然而,儿子一下就识破了这个名义上的“干妈”搬出父亲的伎俩,明白其只是为了维护自身权威,为接下来自己冠冕堂皇、义正词严的“训导”做铺垫。于是他正话反说,消解了“父系权威”的重要性:“(怨恨逼出来的嘲讽)哼,那老头死得可俭省,活埋了,省了一副棺材。”这使母亲权威也再次建构失败。在这场“逆子”与“毒母”的对决中,失和的“母子关系”成为“复仇”行为的直接导火索。焦母从一开始的“捉奸”,到之后的威胁、驱逐,再到后来的“杀虎”行动,对仇虎表现出了极大的恶意;仇虎也有仇必报,最后才加速了杀害焦大星事件的发生,也间接导致了焦母误杀小黑子。

  “白傻子—小名狗蛋,在原野里牧羊的白痴。”“白傻子”这一形象似乎寄寓了作者独特的用意,其在文本中反复出现,且经常与焦老太婆同时出现,是焦老太婆的另一双“眼睛”,客观上补足了“儿子被儿媳所迷”的焦老太婆膝下空缺的尴尬。而焦老太婆血缘上的儿子焦大星,也经常被剧中人物称为“傻子”、“傻好人”、“窝囊废”、“受气包”—这体现出对焦大星不合常理地不谙人情世故的无奈与愤慨,使他成为与“白傻子”一致的具有对照意义上的“缺陷式”人物。白傻子年约二十岁,是焦大星与仇虎的同龄人,四处给人做活维持生计,经常帮焦大妈做些零散的碎活。白傻子与焦母之间同样没有血缘关系,焦母采用“又狠又毒”的行为方式在他面前建立了权威,使得白傻子对其非常惧怕;然而白傻子由于智商上的缺陷,无法完全领会焦母的意图,也在客观上一定程度消解了焦母的权威。焦母时而对白傻子厉声责骂,时而又对其表现出少见的温情:“(酸辛地)傻子,别娶好看的媳妇。‘好看的媳妇败了家,娶了个美人丢了妈”’,“(看看白傻子,叹一口长气)嗯,孩子们长大了,都这样,心就变了”。在焦母此刻的心中,是把“白傻子”等同于“焦大星”的子辈,对子辈们“娶了媳妇忘了妈”寒心不已。白傻子对焦母也有一种非常规的依赖,虽一直受焦母呵斥,但在焦母身边不离不弃;其与焦母在黑林子内走散,醒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焦大妈:“(惊惧地)哦,坏了!(提着灯笼向东跑)焦大妈,狗蛋在这儿!”“狗蛋”是白傻子生母生前叫他的名字,这表现了白傻子对于焦母权威的某种服从与认可。这种“强权式”的“母子关系”使得唯命是从、丝毫不敢抗拒的白傻子成为焦母身边一个不可或缺的功能性人物。由于焦母失明,很多导致文本冲突的事件是由白傻子眼见得证(见证“捉奸”家丑)或相助达成(护随焦母黑林子追凶),从而推动了焦母的下一步行动;而另一方面,白傻子的智商缺陷及过分惊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泄露了焦母的“复仇计划”,使得仇虎与金子有所防范,并推动了他们的“复仇行动”。因此,正是这种溢出文本常规意义之外的“母子关系”促使文本里两方面“复仇力量”的集聚与爆发。

  通过对“儿子群像”的梳理及他们各自的“母子关系”的论述,可看出子辈的形象在家庭伦理结构中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是因动而动的被牵引项,若在家庭中论资排辈,他们则处于家庭的底层,即如图所示:(略)

  子辈们在重重“恨的逻辑”的挤压下,承受了“家庭伦理结构”与“复仇”行为的双重影响后果:焦大星一方面受着母亲与妻子的双向挤压,并最终遭到了妻子的背叛,另一方面自身替父还债,身死强人之手;仇虎一方面在原父权(家仇)的操控下行凶杀人,身负道义谴责,另一方面携情人远走,却被瞎老婆子逼得走投无路而自戕;而唯独幸存下来的白傻子也将在父权制社会中继续受人欺凌—“儿子群像”的坍塌既宣告了“弑父”企图的败北,又宣告了女性意欲干涉“父权制”努力的失败,更宣告了父权制作为独一无二的权威与阴影,永远获胜在这广袤的原野之上—一个家庭的爱恨情仇以“父权制的重塑”落下了沉重的帷幕。

本文节选自王琦《“父权制”游魂下的〈原野〉》,《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20辑》